明朝税银的起运与留存制度是财政体系的核心内容,本意是为了方便收支。
起运指各府、州、县按中央规定定期定额将赋税运送至中央或边疆仓库,分为“起运中央”和“起运九边”两部分,涉及粮饷、军需等中央及边疆开支。
留存则是地方保留部分赋税用于常规支出,包括军费、官员俸禄、办公经费等。
起运的税银,京官们多是用漂没进行贪墨,而地方留存就是巧立名目进行支取,当然,先得保证基本开支。
户部的账本,或者说太仓这边,每一笔银子的进出都有户部的条子,自然不会有错漏。
因为银子数量绝对对得上,只是拿出去的会被扣下一些进入户部的小金库。
而到了地方上,留存的部分,可就难说了。
魏广德不敢提议由兵部上奏免除,倒是可以借此让都察院下去查查,正好可以抓几个贪官污吏的典型出来治治,也算是净化下官场。
虽然知道作用不大,但总要给人一个提醒。
如果朝廷直接批了,把账消掉,还不知后面会如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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